今年3月,芙蓉区检察院办理了长沙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处(简称市劳保处)段向超、刘木兰、陈华茂受贿案,这三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或公司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目前,刘木兰受贿案、陈华茂受贿案正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段向超受贿案已经开庭审理。“这三起案件,暴露了市劳保处在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领域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我院随即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共走访了建筑企业及建筑劳务企业6家,召集企业经理、项目经理、班组长、农民工等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6次,与工地农民工进行了面对面交谈,向他们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49份。”芙蓉区检察院预防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查中,检察官得知长沙市建筑业从业人员37万人,其中农民工30万人,占80%。建筑行业劳保基金是建筑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主要来源,建筑业企业必须将劳保基金专户储存,但很多企业没有做到。芙蓉区检察院随后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分析报告,并向长沙市劳保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与该市财政部门协调,缩短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时间差;运用网络信息系统,缩短信息传递的时间差;违规使用的劳保基金必须如数归位到企业的劳保基金专户;开展建筑企业劳保基金管理情况全面审查,包括劳保基金制度、账户、使用、参保人数等情况;企业必须详实提供为农民工购买保险的合法票据以及全部农民工的详细名册,保证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应有保障。11月9日,芙蓉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杨吉滨带领反贪局、预防科干警到长沙市劳保处召开案件分析会,就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